今年是“十三五”開局起步之年,為加快構建具有區域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市委、市政府制定出臺了《關于深入實施“五大行動計劃”全面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提出實施“英才倍增”、“素質提升”、“雙創領跑”、“活力激發”和“服務升級”等“五大行動計劃”,全面推進人才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創新。
人才引進篇
1、人才“購房券”?!百彿咳弊鳛閮冬F購房補貼的憑證,主要面向在市區(包括宿豫區、宿城區、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湖濱新區、市軟件與服務外包產業園、市洋河新區)全職工作或創業的各類人才。
全職在宿企事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工作的各類高層次人才,根據才層次,分別發放10-200萬元“購房券”。具體標準為:“兩院”院士200萬元,國家“千人計劃”專家等相當層級的高層次人才100萬元,部省級有突出貢獻專家等相當層級的高層次人才50萬元,省特級教師和正高職稱人才20萬元,副高職稱人才10萬元。
全職在宿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工作的緊缺急需專業高校畢業生,根據學歷層次,分別發放5-20萬元“購房券”,具體標準為:具有全日制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的分別發放20萬元、15萬元,“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10萬元,二本以上高校以及宿遷學院全日制本科畢業生5萬元。
全職在宿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工作的緊缺急需工種技能人才,根據技能等級,分別發放5-10萬元“購房券”,具體標準為:高級技師10萬元、技師5萬元。
2、柔性引才補貼。對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引進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創新型人才,有明確產學研合作項目并取得顯著成效的,一次性給予用人單位3-5萬元柔性引才補貼。
3、高薪引才補貼。對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為高級專業技術人才提供年薪超過20萬元的,每年給予用人單位超出部分40%的薪酬補貼。
人才培養篇
1、百名精英企業家培養工程。定期組織規模以上企業和科技型企業主要負責人到國內外知名高校院所開展高端培訓。每年擇優資助10名左右優秀科技企業家10-20萬元科研項目經費。
2、千名優秀本土人才培養工程。每年推薦選拔一批文化名家、教育名師、衛生名醫、技能名工、田園名農、電商名人,進入“宿遷市本土精英人才庫”,發放圖書資料補貼、提供科研經費資助、組織專題培訓,實行動態跟蹤培養。
3、萬名產業技能人才培養工程。實施“勞動者技能培訓福利計劃”,圍繞“雙新一特”產業發展需求,開發不同類別的職業工種“培訓包”,加大對緊缺急需工種技能人才的培訓和投入。
人才服務篇
1、金融支撐。入選市級以上人才計劃的人才或企業,用于人才個人或人才企業科技開發、新產品試制和生產經營業務的,可向江蘇銀行申請貸款業務,單戶單款原則上不超過人民幣500萬元(含),最高可達1500萬元。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利率原則上按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執行,如上浮,比例最高不超過20%。
2、住房保障。中心城市企業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技師以上技能等級的各類緊缺急需人才,可申請就近入住人才公寓。
3、生活服務。發放“宿遷英才卡”,持卡可享受享受市第一人民醫院掛號“綠色通道”待遇、免費乘坐市區內公交車、市內景點旅游優惠等服務。
4、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學。中心城市企業引進的高層次領軍人才,隨遷配偶采取組織安置、單位協助和個人聯系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安置;子女隨遷到市區入學的,協調落實公辦優質教育資源。
人才項目篇
1、省“雙創人才”
自主創業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創新人才具有博士學位,有5年以上從事研發或管理等崗位工作經歷的人才,可申報省“雙創計劃”人才。入選人才由省財政給予每人100萬元或50萬元的創新創業資金資助。
2、省“雙創團隊”
在我省科技、教育、衛生、現代農業等領域,合作承擔過重大項目,且具備突破關鍵技術、前沿學術問題的持續創新能力或成果轉化能力,符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需求,有望實現省創新戰略目標,突破核心技術和實現產業升級的優秀團隊,可申報省“雙創團隊”。入選團隊由省財政在三年內給予300-800萬元的人才經費資助。
3、省“雙創博士”
具有博士學位,自主創業類投入企業實收資金不少于50萬元,企業創新類、企業博士后類、縣級醫院創新類全職工作,且月薪不低于5000元的人才,企業聘任的非全職技術副總或副總工程師,計稅薪酬月均不少于5000元的,均可申報省“博士計劃”。入選人才,除科技副總類外,其他各類由省財政給予每人15萬元資助(科技副總類,由省級財政給予其派出單位5萬元/人的一次性資金補助)。
4、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
直接從事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科學、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或從事技術開發、推廣、應用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可申報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入選人才由省財政給予每人3萬-200萬元科研項目資助。管理期內,對列入第一、二層次的培養對象,每人每月分別發放津貼1萬元、3000元,由省財政負擔;對列入第三層次培養對象,每人每年發放補助6000元,由所在地或所在單位負擔。
5、蘇北發展緊缺急需人才引進計劃
到企業工作或開展自主創業,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名校優生可放寬到本科學歷),可申報“蘇北發展急需人才引進計劃”。入選人才由省財政按學士、碩士、博士分別給予不高于4萬元、6萬元和8萬元補助。
6、市創業創新領軍人才集聚計劃
帶項目、技術和資金來宿遷自主創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人才,可申報創業類市創業創新領軍人才集聚計劃;企業引進的有5年以上研發工作經歷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可申報創新類市創業創新領軍人才集聚計劃。對入選創業類市創業創新領軍人才集聚計劃的,由市財政給予每人50—30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對入選創新類市創業創新領軍人才集聚計劃的,由市財政給予每人30—150萬元創新啟動資金。對關鍵技術達到世界一流、國內頂尖水平的創業創新領軍人才(團隊)項目,實行一事一議,最高給予1000萬元項目資助資金。
7、市“名校優生”引才工程
每年市、縣兩級安排100個左右事業編制,面向“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定向選調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